2019年度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(含入库培育企业)火炬统计调查工作正式开始啦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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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统计报表类别:

 

1、《国家高新区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统计年报表》(以下简称“企业统计年报”)

2、《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情况报表》(以下简称“高企发展年报”)

 

二、统计实施方案:

 

高新技术企业统计工作均在科技部火炬中心单点登录平台(以下简称“单点登录平台”)https://tj.chinatorch.org.cn实施。

 

1、填报对象:

 

高新技术企业:本市近三年内认定或在籍的有效高新技术企业。

入库培育企业:本市2019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入库培育企业。

 

2、报表填报时限:

 

企业“企业统计年报”填报日期:2020年1月1日—2020年3月31日;若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时间在填报截止日期后,可向受理点提出书面延期申请,但最晚不超过5月10日。

企业“高企发展年报”填报日期:2020年1月1日—2020年5月31日。

受理点“企业统计年报”审核日期:2020年1月1日—2020年4月15日。

 

3、实施方式:

 

企业填报:企业登录“单点登录平台”,高新技术企业选择填报《国家高新区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统计年报表》、《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情况报表》,入库培育企业选择填报《国家高新区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统计年报表》。企业按步骤完成企业统计年报,企业在填报数据时,如出现系统提示错误必须修正,如果系统出现警必须提交情况说明。

部分企业报送纸质报表:2019年度企业销售额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高新技术企业,完成网上填报后,需打印《国家高新区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统计年报表》纸质报表,加盖公章签字后,报送各受理点;销售额不到2亿元人民币的企业无需提交纸质报表。

受理点审核:对企业网上提交数据进行审核后,在系统内报送至市认定办;

受理点书面报送:辖区内营业收入在2亿元以上企业的《国家高新区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统计年报表》纸质材料于4月15日前报送市认定办。

 

三、统计要求:

 

请各受理点按照本通知要求,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《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、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》《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》《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》和《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19年度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》(国科火字[2019]200号)等有关统计和督察工作文件指示,加强协调,统筹安排,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做好实施,保质保量完成今年的任务。

 

四、其他事项:

 

1、企业无法登陆处理方法:

企业如遗失“单点登录平台”账户和密码,请点击登录页面下方的找回密码按钮。企业账号通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(用户名)和管理员手机号重置密码,个人账号通过本人手机号(用户名)重置密码。如无法通过企业账号管理员或法人手机找回密码,请点击登录页面下方的企业账号申诉,根据提示重新获取密码。

2、连续两次未填报《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情况报表》,企业将被直接取消高企资格。如果企业未按时填报(已撤),请各受理点了解未填报(已撤)原因,并在统计系统中填写未填报原因。

3、上一年度未提交《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情况报表》而被冻结账户的企业需向受理点提交情况说明,并逐级上报处理。

4、各受理点具有企业账户管理功能,由受理点负责企业填报组织管理工作,如有问题可向市认定办反馈。

5、市认定办将对各受理点本次统计结果开展考核评价。

6、浏览器推荐使用360,Chrome等。

2020年1月1日 09: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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